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重点必备知识 一、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矛盾的含义及其基本属性 (1)含义: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是同一性。它们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类别 同一性(统一属性) 斗争性(对立属性) 含义 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体现 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整体中; 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联系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 注意:①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但这种转化可能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我们要促进矛盾双方的转化,防止不利转化;②矛盾双方的对立性和统一性不可分割,我们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3、矛盾的对立统一原理及其方法论 【原理内容】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即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方法论】矛盾的观点要求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二、矛盾问题的精髓 1、矛盾的普遍性 含义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地位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方法论 要敢于承认矛盾,勇于直面矛盾,善于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含义 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现 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方法论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原理 ①二者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 ②二者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方法论 要求我们从中国国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易错易混】 不能认为“矛盾具有普遍性,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有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两个事物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才构成现实的矛盾。 不能认为“矛盾的解决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自在事物的矛盾的解决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无关。 不能认为“承认矛盾的特殊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 不能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不能认为“个别包含在一般之中”。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即一般包含在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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