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知识回顾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和义务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作用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基本原则的调整范围 知识框架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框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学习目标 1. 明确人身权利有哪些 2. 掌握各项人身权利的侵权表现 3. 准确判断侵权行为类型。 新课导入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 01 生命健康俱可贵 探究与分享 烦躁、厌烦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思考: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注意:(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身体层面)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精神层面)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 的人身利益 2. 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P7-1 内容: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 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 荣誉权。 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 人的人身权利。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致死)(致残)(致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相关链接 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张三与邻居发生纠纷,造成对方十级伤残 餐馆的食品不卫生,造成顾客食物中毒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超市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非法拘禁他人 02 姓名肖像受保护 探究与分享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思考: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 ① 可以。 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③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她的参赛与获奖是当地新闻事件,因此,拍摄获奖照片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这一行为属于对小郝的肖像的合理使用,体育用品商店在灯箱广告上使用小郝获奖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则属于未经权利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