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1 古代中国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过程 趋势:相权不断削弱,直至废除,君主专制不断加强。 秦朝 (1)皇帝制度:皇权至上,皇帝独尊,皇位世袭。皇帝总揽一切军政大权。 (2)三公九卿制: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掌管行政、监察和军事等事务;下设九卿负责具体事务,集权于皇帝 两汉 (1)传承:汉承秦制,中央仍实行三公九卿制。 (2)演变 ①形成中外朝制度:汉武帝时,设立由皇帝掌控的中朝,尚书令的作用开始提升,外朝丞相等行政职权被削弱。 ②设立尚书台:东汉光武帝将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三公权力进一步被削弱 三国两晋 南北朝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为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隋唐 (1)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制。中书省草拟和颁布皇帝诏令,门下省审议封驳,尚书省(下设六部)奉而行之。三省相互制约和监督,一方面分散和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2)设立政事堂。唐代三省长官共同议政,三省的议政场所是政事堂。政事堂的设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一体化趋势 北宋 实行二府三司制:采用分化事权的方法削弱相权。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行政和军事,三司为最高财政机构,由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组成。 二府三司制主要体现了对制衡的追求,是对相权的削弱 元朝 实行以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的一省制中枢体制。中书省权力很大,掌握“腹里”,地方行省亦是其派出机构。相权反弹,到元朝末年,严重威胁皇权 明朝 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宰相,设内阁。明成祖时,内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此后,内阁逐渐成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 清朝 (1)清初:仿明朝,设内阁。但军国机要,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定夺。 (2)康熙亲政后:①设南书房,参与机要事务,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权力。中枢机构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三足鼎立,互相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②奏折制度开始推行 线索2 古代中国地方治理制度与行政区划变革 趋势:中央集权不断强化。 秦朝 实行郡县制。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模式。郡县制有利于防止分裂和维护统一,使政令能顺利贯彻到基层 汉朝 (1)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引发“七国之乱”。汉武帝时颁布“推恩令”,基本解决了王国问题。 (2)为监察地方,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分设刺史。东汉末年,刺史改称州牧,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州也成了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州刺史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形成内轻外重、干弱枝强的局面。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导致了分裂割据局面的出现 三国两晋 南北朝 地方行政制度主要是州、郡、县三级制 隋唐 隋朝:废郡,以州统县,实行州、县二级制; 初唐:沿用隋朝的州、县二级制; 中唐:形成道、州、县三级制; 道最初只是监察机构,安史之乱后,节度使的辖区也称“道”或“藩镇”。唐后期,节度使权力扩大,拥兵自重,形成藩镇割据局面,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 宋朝 宋初为州(府、军、监)和县二级,后来形成路、州(府)、县三级制。 路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级行政区,又是监察区。路设安抚司(掌军政)、转运司(掌财赋)、提点刑狱司(掌司法)、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市易、水利等)四个机构,合称四监司,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州县长官由中央派文官(知州、知县)担任,并设通判监督 元朝 开创了行省制度,地方形成了省、路、府、州、县多级制。行省辖区广阔,犬牙交错,中央对边疆的控制加强,漠北、东北、云南、吐蕃等地得到有效管理。行省制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明朝 明太祖废除总揽地方军政大权的行中书省。设立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按察使司,分管地方行政、军政和监察。三司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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