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 / 高考专区 / 教材梳理(一轮) /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 编号:26396974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课时教学课件+学案)2027届统编版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日期:2026-08-23 科目:高中思想政治 类型:试卷 来源:二一教育课件站
关键词:离婚,夫妻,结婚,关系,婚姻,登记
预览图 0
(课件网)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主干梳理】 夫妻关系 条件和程序 婚姻制度 结婚自由  法律规定 登记程序  离婚自由 轻率离婚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人格独立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背诵自测】 1.结婚的含义及要求是什么?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4.结婚的登记程序是什么? 5.夫妻关系的内容与核心分别是什么? 6.如何理解夫妻平等? 7.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主要体现有哪些? 8.如何理解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核心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精讲 核心知识 1.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态度和 要求 ①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 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 拓展提升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 (1)无效婚姻:①重婚;②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不到法定年龄。 (2)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 (3)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离婚要慎重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 限制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 ③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 方式 裁判 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①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提醒  ①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微点澄清 1.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纠正: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夫妻关系处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纠正: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互 ... ...

~~ 已预览到文档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