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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课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了解我国民法典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识别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明确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课标考向】 【考情透视】 考点 考题 考情 民事法律关系 2025·广东卷T14、15;2025·安徽卷T14、T19(2);2024·福建卷T15;2024·江苏卷T13;2024·黑吉辽卷T14;2024·湖南卷T19; 2023·辽宁卷T13;2023·湖南卷T13;2023·江苏卷T16 本课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皆有考查,作为基础知识点往往融合于其他相关课中,本课往往以公民在法律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情境,考查以下法律思维能力:一是知识理解能力,要求精准掌握民事行为能力界定、民法基本原则、各类人身权的法律规定等;二是案例分析能力,面对具体案例,要求能够剖析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判断权利是否受损及责任归属等 民法基本原则 2025·安徽卷T14;2024·福建卷T16;2023·江苏卷T5;2023·北京卷T9;2023·福建卷T15;2023·湖北卷T10;2023·山东卷T19(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5·湖北卷T11;2025·江苏卷T12;2025·河北卷T15;2025·重庆卷T18;2025·山东卷T12;2025·北京卷T18(1);2025·浙江1月选考T20;2024·海南卷T15;2024·河北卷T13、T14;2024·福建卷T15;2024·浙江6月选考T27;2024·浙江1月选考T21;2024·广东卷T18(2);2023·新课标卷T22;2023·海南卷T15;2023·辽宁卷T14;2023·湖南卷T14;2023·浙江1月选考T26;2023·山东卷T16 1.基本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格权。 2.易错易混点: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平等原则与公平原则;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名誉权与荣誉权;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 3.核心问题:①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各是什么 ②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③人身权利有哪些 法律是如何保护这些权利的 【备考指南】 ·理清脉络· 复习主线: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核心要点·背默 (带★的内容需重点关注) 要点1 民法 调整对象 调整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 、绿色等 平等主体 公序良俗 特别提醒 · 平等主体指法律地位平等,没有强制、领导、管理、服从关系。劳动关系、行政关系、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要点2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要素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民事权 利能力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 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 的 行为 对等 要点3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重点难点·突破 突破点1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 类型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 ...